時間:2026-03-04 11:41:56編輯:梓嵐
楊廣“弒父淫母”,千百年來史學界頗具爭議。大業(yè)十三年(617年)祖君彥《為李密檄洛州文》,列舉了楊廣十大罪狀,以弒父為首,淫母次之。
此后,一些史籍相繼沿襲或附會,野史中更是夸大其詞、眾說紛紜。值此隋煬帝陵在揚州蜀岡曹莊的發(fā)現(xiàn)及隋煬帝陵考古遺址公園建設之時,對隋煬帝楊廣的歷史評價和功過是非再次引起海內外華人的熱議,讓我們驅散籠罩在楊廣身上的陣陣陰霾,還他一個公道。
隋末農民起義瓦崗軍的后期領袖李密(582-619),字法主,京兆長安人,祖籍遼東襄平(今遼寧遼陽南),父為隋柱國、蒲山郡公。李密襲父爵,為侍從官。大業(yè)初年,稱病自免官,閉戶讀書。大業(yè)九年(613年)參與楊玄感于黎陽(今河南??h東北)起兵反隋。
玄感敗,李密逃亡。十二年(616年),投入翟讓的瓦崗軍。在李密攻打滎陽之時,魏征為其寫過一篇檄文,題目是《為李密檄滎陽太守郇王慶書》,這位以“兼聽則明,偏信則暗”而聞名天下的魏征,是這樣抨擊隋煬帝的:

“自昏狂嗣位,多歷歲年,剝削生民,涂炭天下。璇室瑤臺之麗,未極驕奢;糟丘酒池之荒,非為淫亂……王之昏主,心若豺狼,仇忿同胞,有逾沉、閼,惟勇及諒,咸磬甸師,況及族類為非,何能自保……”
文中所指沉、閼即實沉與閼伯,相傳為帝嚳的兩個兒子。實沉與其兄閼伯不和,時動干戈。此外,甸師為天官之一,同姓王罪當刑者,由甸師斷獄。公族有死罪,由甸人施磬,“磬”,即懸縊殺之。通篇并未有弒父淫母之說。
隋大業(yè)十三年(617年)官至東平郡書佐郡陷于翟讓,為李密所得。李密敬重他,軍書羽檄,皆出他手。祖君彥《為李密檄洛州文》,作于李密攻取洛口倉后進軍洛州(現(xiàn)洛陽市東北)的前夕。檄文如是說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