時間:2026-03-04 13:23:13編輯:梓嵐
滿清十大罪狀之九:
第九,官以賄得,刑以錢免,富兒當(dāng)權(quán),豪杰絕望,是使我中國之英俊抑郁而死也。
這也沒錯。
當(dāng)時官府黑暗到極點,有了錢殺人也能脫罪。滿清官府甚至連處決犯人也要勒索,不給錢就一刀不砍死,多砍你幾刀。不給錢,絞刑一下子不絞死你,讓你多受痛苦。
左宗棠在西北立了大功,去紫禁城面見太后皇上領(lǐng)賞。慈安太后發(fā)現(xiàn)他視力不好,御賜了一副眼鏡。
太監(jiān)竟然借此敲詐幾千兩白銀,不給錢不給眼鏡。左宗棠勃然大怒,干脆不要了,最后還是李鴻章出錢贖了回來。
第十,凡有起義興復(fù)中國者,動誣以謀反大逆,夷其九族,是欲絕我中國英雄之謀也。”
那是,誅九族可不是說著玩玩的。就算不誅九族,滿門抄斬也是沒商量。
身為革命黨的記者沈藎僅僅揭露了滿清一些內(nèi)幕,發(fā)表在外國報紙上,就被滿清捉去處死。
知道是怎么處死的嗎?活活用棍子打死。
《大公報》如實記下了沈藎生前的最后一幕,刑部大堂,八個獄卒手持特制水火棍,輪流捶打沈藎,長達4個小時。沈藎“血肉骨裂”、“骨已如粉”,卻始終“未出一聲”。
堂司以為已死,下令停止捶打,沈氏卻以微弱的聲音說道:“速用繩絞我。”于是,“用繩緊系其頸,勒之而死”。 沈藎死后陳尸獄中,無人收殮,數(shù)日后,才有友人尋來,將僅剩的一些“碎骨爛肉”集中起來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