時間:2026-03-04 20:16:55編輯:梓嵐
宗教改革后,歐洲許多諸侯國相繼成為了同天主教諸侯抗衡的路德派新教國家。1555年,雙方締結和約,和約確定了“教隨國定”的原則。其中德意志北部、中部的不少諸侯都放棄了天主教,改信路德教。隨后路德教還先后傳入了北歐和其他一些歐美國家。
馬丁-路德宗教改革的影響
繼德意志宗教改革后,西歐其他國家深受影響,相繼進行了宗教改革。其中規(guī)模最大的非加爾文的宗教改革莫屬。1536年加爾文發(fā)表的文章對路德的“信仰得救”理論高度認同,同時他還提出了“先定論”,其認為世界上所有個人的成就均由上帝的旨意所決定,上帝在創(chuàng)世之初就對人進行了分類,一類人為“選民”,另一類人為“棄民”。除此之外,加爾文還計劃創(chuàng)建一個民主共和的教會組織形式。加爾文派作為新教中的激進派,在歐洲影響深遠。
從16世紀中期開始,法國開始盛傳加爾文教。經過一段時間,法國形成了天主教集團和胡格諾派兩大集團,前者以北方大封建貴族吉斯公爵為首,后者以南方波旁家族為首。雙方勢不兩立,所進行的宗教戰(zhàn)爭長達三十多年之久。最后以1594年胡格諾派的領袖加冕為王為標志,戰(zhàn)爭才宣告結束。1598年亨利四世頒布了宣告天主教為法國國教的勒令,從此胡格諾教徒享受宗教信仰自由。
從15世紀開始,在資產階級和新貴族的支持下,英國專制主義王權大大加強。這時的羅馬天主教會在英國擁有大量土地,英國每年要向羅馬進貢大量的財富。強大的王權最終無法容忍教會的特權,國王亨利八世為打擊天主教會勢力,自上而下地推行了宗教改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