時間:2026-03-04 15:19:32編輯:梓嵐

殿試內(nèi)容,只有經(jīng)史時務策一道,由內(nèi)閣中書用黃紙朽寫,然后刊印、散發(fā)。試卷用白宣紙裱成,前面是素頁,備寫履歷三代;后面劃一紅線,接下寫策文。殿試第二天即開始閱卷,讀卷官為八人,一般兩日內(nèi)即可完畢。每人皆先閱分得之卷,然后再輪流互閱。評卷標準,多偏重書法,甚至苛求于點畫之間。而于策文,則惟取其無礙充選而已。清代讀卷有五種標志,頗類今天的五級制。這五種標志從高到低依次是:“〇”(圈)、“Δ”(尖)、(點)、(直)、(叉)。閱完卷后,由讀卷官分別標在自己的簽名之下。最后總核,排出名次。
殿試分三甲錄取。只有等次之差,而不予黜落。第一甲賜進士及第,只有前三名,其中第一名稱狀元,第二名稱榜眼,第三名稱探花,合稱“三鼎甲”。第二甲賜進士出身,其中第一名稱傳臚。第三甲賜同進士出身。
一二三甲通稱進士。進士榜稱甲榜,或稱甲科,因其用黃紙書寫,故又俗稱金榜,并謂中進士為金榜題名。宣布殿試結(jié)果,要舉行一種隆重的儀式,稱為“傳臚”。傳臚后第三天,賜新進士宴于禮部,稱為“恩榮宴”,又稱瓊林宴。之后還要在國子監(jiān)立碑鐫名。
清代規(guī)定,殿試后新進士還要在保和殿參加朝考,由皇帝出題,試論、疏、詩各一道。朝考第一名稱“朝元”。一甲三名不參加朝考,他們在殿試揭曉后立即授職,狀元授翰林院修撰(從六品),榜眼、探花授翰林院編修(正七品)。二甲第一名的傳臚和朝考第一名的朝元,一般也要到翰林院任職。至于其他進士,則綜合復試、殿試、朝考三次成績,選優(yōu)秀者人翰林院做庶吉士其余用為六部主事、內(nèi)閣中書、博士、御史以及知州、知縣等。